河南省特岗2018年教师招聘热点问题答疑

日期: 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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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的管理、待遇及有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1.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16万元。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 79号)及“三支一扶”规定有关优惠政策;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3.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管理体制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管理等有关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 教师[2009] 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 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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