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证书的有关要求
1、本人领取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2、可以代领,代领人另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
3、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逾期不领取证书者,将按照省厅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市教体局院内高招办(黄河大街北段27号院内西楼)一楼大厅9号窗口领取。
因故不能当天领取的,请到院内北楼421房间领取(电话:23836068)。
提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县区认定机构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名单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kfedu.com.cn/ShowNews.aspx?Id=2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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